2
|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2.2.4
(3)
项目业绩
(0.0~40
分)
|
(1)工程总承包业绩(满分 15
分):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任意 一方)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期止,承接过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EPC)业绩,评分规则如下,
满分 15 分。
①承接过单项合同金额 8000 万元以上的,每个得 15 分;
②承接过单项合同金额 5000 万元及以上至 8000 万元,每个得10分。
[需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证明资料扫描件。以“桂建云”录入的为准]
(2)施工类业绩(满分 15 分):
投标人(由联合体单位中施工单位提供)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期止,承接过市政公用工程项目业绩,评分规则如下,满分15分:
①承接过单项合同金额 8000 万元以上的,每个得 10 分;
②承接过单项合同金额 5000 万元及以上至 8000 万元,每个得 5 分。
[需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 竣工验收证明资料扫描件。以“桂建云”录入的为准]
(3)设计类业绩(满分 10 分):
投标人(由联合体单位中设计单位提供)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期止,承接过单个合同设计费达到 150 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设计业绩或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EPC)设计部分达到150万元及以上业绩的,每个得 10 分,此项满分 10 分。 [需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扫描件。以“桂建云”
录入的为准]
注:同一工程项目只计一次,不重复计分。
|
(1)工程总承包业绩(满分 15
分):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任意 一方)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期止,承接过(包含在建或已完工)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EPC)业绩,评分规则如下,
满分 15 分。
①承接过(包含在建或已完工)单项合同金额 8000 万元以上的,每个得 15 分;
②承接过(包含在建或已完工)单项合同金额 5000万元及以上至 8000 万元,每个得10分。
[需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证明资料扫描件。以“桂建云”录入的为准]
(2)施工类业绩(满分 15 分):
投标人(由联合体单位中施工单位提供)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期止,承接过(包含在建或已完工)市政公用工程项目业绩,评分规则如下,满分15分:
①承接过(包含在建或已完工)单项合同金额8000万元以上的,每个得10分;
②承接过(包含在建或已完工)单项合同金额5000万元及以上至 8000万元,每个得5分。
(3)设计类业绩(满分10分):
投标人(由联合体单位中设计单位提供)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止,承接过(包含在建或已完工)单个合同设计费达到15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设计业绩或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EPC)设计部分达到150万元及以上业绩的,每个得 10分,此项满分10分。
备注:
①工程总承包(EPC)业绩:已完成的项目以竣工验收意见书的时间为准,要求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及竣工验收意见书,正在实施或新承接的项目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要求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复印件。(以录入“桂建云”信息为准)。
②施工业绩:已完成的项目以竣工验收意见书的时间为准,要求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及竣工验收意见书,正在实施或新承接的项目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要求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复印件。(以录入“桂建云”信息为准)。
③设计业绩:已完成和正在实施或新承接的项目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要求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复印件、施工图审查合格报告书(如有)。(以录入“桂建云”信息为准)。
注:同一工程项目只计一次,不重复计分。
|
4
|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3.2.4
招标控制价或其计算方法
|
(1)本工程招标控制价为
24929.09万元;(备注:1、招标控制价计算使用消耗定额;2、对建设单位创建优质工程的,鼓励在招标控制价和预算中按我区工程建设定额规定计列工程优质费,工程优质费为不可竞争。)
其中:
?设计费为485.10万元;
?
建筑安装工程费为24443.99
万元
其中:
暂估价/万元
暂列金额/万元
工程优质费/万元(如有)
|
(1)本工程招标控制价23006.657518万元;(备注:1、招标控制价计算使用消耗定额;2、对建设单位创建优质工程的,鼓励在招标控制价和预算中按我区工程建设定额规定计列工程优质费,工程优质费为不可竞争。)
其中:
?设计费为485.10万元;
?
建筑安装工程费为22521.557518万元
其中:
暂估价254.461404万元
暂列金额0万元
工程优质费0万元(如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