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流市龙门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年修正)、《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有关要求,建设项目在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期间应征求公众意见。现将有关事宜公示如下:
1、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北流市龙门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项目地址:北流市民乐镇
建设性质:改扩建
项目规模及内容:龙门水库位于北流市民乐镇石垌村北流河支流民乐河上游,坝址以上集水面积36平方公里,水库总库容1950万立方米,是一座以供水、灌溉为主,兼顾发电等综************管理中心核查同意“三类坝”安全类别鉴定。为消除工程病险隐患,保障水库安全运行,充分发挥水库效益,需对龙门水库进行除险加固。本次除险加固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对大坝(浆砌石坝段、土坝段)、溢洪道、放水设施(低位放水涵管、高位放水涵管)等进行除险加固处理;清淤;完善机电、金属结构;信息化改造等。工程总投资6382.01万元。
2、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北流市国有水库管理所
通讯地址:北流市西埌镇独木岗工业区
联系人:谭工
电子邮箱:******
3、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联系人:潘工
电话:******
电子邮箱:******
4、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被征求意见的公众包括受建设项目影响或者关心项目建设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公众宜从项目建设可能导致的环境和生态影响角度,提出相应的意见与建议,便于将公众合理的建议与意见反馈于项目建设过程中。
本项目公众意见表的内容和格式由生态环境部制定,其下载方式可通过以下链接至生态环境部网站下载:******/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_665329.html
5、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公众可通过电话、提交书面意见、发送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在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6、相关说明
本次为环评第一次信息公示,建设单位对现阶段所发布信息的真实性负责。随着项目实施进程及环评工作的开展,相关信息将完善或调整。
北流市国有水库管理所
2024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