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瓮安县水务一体化项目—瓮安县县城工业园区工业给水工程招标文件的澄清通知
编号:001
各投标人:
现对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
1、建设规模按照批复文件内容由“新建工业用水厂两座,杜仲河水厂规模为3.0万 m3/d,擦耳岩水厂(二期)规模为1.5 万m3/d,新增及改造 DN200-DN800 的配水管道31200m,配套新建杜仲河水厂进场道路约1300m,新建提升泵站2座。”修改为“新建工业用水厂两座,杜仲河水厂规模为3.0万m3/d和擦耳岩水厂(二期)规模为1.5万m3/d,新增及改造DN200~DN800的配水管道51565m,基础工业园区新增中途加压泵站两座。”
2、关于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1.1(7)条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本项目无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
3、删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4.3条工程款支付担保相关内容,删除内容为“招标人要求中标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应按第四章合同规定的格式向中标人对等提交工程款支付担保。招标人将在投标人提供履约担保后,签订合同协议书之前向中标人提交工程款支付担保。”即本项目无工程款支付担保。
************水务局(地址: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瓮安县河西新区第二综合楼;电话:0854-******)。
5、因本次澄清内容未影响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以本次澄清发布后投标截止时间和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不变。
******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11月8日
文件预览:
澄清内容.pdf
答疑澄清说明文件.pdf
招标文件正文.pdf
清单.PDF